
来源:东莞日报
7月15日,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印发《进一步保障全省无偿献血者优先用血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进一步保障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在临床用血中的优先权益,推动全省无偿献血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。
根据《通知》,对于在广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就医的同等医疗状况下的非急诊患者,在保障急危重症患者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急救用血的前提下,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、父母、子女在临床用血时享受以下优先用血权益:
无偿献血者本人:
无偿献血者本人在广东省内有献血记录且经检验合格达200毫升及以上的,无限量优先安排本人临床用血。
无偿献血者本人在广东省内有献血记录、但血液经检验不合格的,或仅在广东省外有献血记录的,按照其献血量等量优先安排本人临床用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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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偿献血者配偶、父母、子女:
无偿献血者本人在广东省内有献血记录的,按照其献血量等量优先安排其配偶、父母、子女的临床用血。
为切实保障献血者权益,《通知》要求各地、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,做好优先用血政策的宣传、培训工作,确保政策落实到位。
对于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、父母、子女的优先用血申请,原则上用血地血站应迅速响应,随后再与献血地血站联系进行必要的血液调配。若在用血地血站面临供血紧张的情况下,献血地血站应及时进行有效的血液调配支援。
本通知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 5 年。
来源|东莞日报记者 李广、东莞市中心血站、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官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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